北京积分落户无房产租房完全可以积分,属于 “合法稳定住所” 指标,与自有房相比只是分值不同北京市人民政府。
租房积分规则:每连续居住满 1 年积 0.5 分;自有住房每年积 1 分北京市人民政府。核心要求是租赁合同必须备案:2017 年 1 月 1 日后租房,须在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完成备案,无备案不计分北京市人民政府。
备案条件:住宅类房屋、有房产证 / 不动产权证、合同合规、依法纳税北京市人民政府。可通过链家、自如、我爱我家等平台办理备案北京市人民政府。
积分限制:居住年限不能超过社保缴纳年限,同一时间只算一种住所,不重复计分北京市人民政府。备案后积分有效,可累积计算,不影响学历、社保等其他指标。
注意:无备案租房、群租、小产权房均不能积分北京市人民政府。想积分务必提前备案,确保居住证有效、社保连续,租房积分稳定累积,助力落户达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