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居住证有效期 1 年,每年需签注;积分无独立有效期,随居住证有效状态与年度申报动态生效。积分不终身有效,每年必须重新申报,实行 “年度清零、次年重算”北京市人民政府。
积分落户为年度申报制(通常 4-5 月),当年积分仅对当次申报有效,过期作废,次年需重新填报所有指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。居住证到期前 30 日内必须签注;逾期6 个月内补办可恢复功能,超 6 个月需重办居住证,积分年限可能中断。
日常无需单独 “续积分”,但需保持居住证有效、社保连续、信息一致。每年申报期内,通过单位在系统重新填报就业、住所、学历等信息,系统自动重算积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。中断或逾期未申,积分清零,需从头累计年限与分值,影响落户进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