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比维度 | 简易注销 | 一般注销(普通注销) | 关键结论 |
适用条件(2025 新规) | 1. 未发生债务或已全额清偿债务;2.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/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;3. 无股权冻结、质押或动产抵押;4. 未涉及立案调查、行政处罚未执行等情形;5. 非法人分支机构已注销。 | 1. 适用所有企业(无特殊限制);2. 尤其适配:有未结清债务(已达成处置协议)、有复杂资产、曾被处罚的企业;3. 强制清算、破产终结企业必须走一般注销。 | 无债务 / 债务已清:优先简易注销;有未清债务 / 状态异常:必选一般注销 |
流程与周期 | 1. 流程:公示→注销(2 步);2. 公示期 20 天(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);3. 总周期 20-30 天(公示期满可当场办结)。 | 1. 流程:清算组备案→债权人公告→清算→注销(4 步);2. 公告期 45 天(需同步通知债权人);3. 总周期 60-90 天(含清算组成立、资产核查时间)。 | 追求效率:选简易注销;需合规清算:选一般注销 |
材料与成本 | 1. 材料:仅需《注销申请书》《全体投资人承诺书》、营业执照正副本;2. 成本:0-500 元(无清算报告费用,可全程网办);3. 税务豁免:未涉税 / 无欠税企业免交《清税证明》。 | 1. 材料:需清算报告、股东会决议、清税证明、债权债务处置协议等 10 余项材料;2. 成本:3000-8000 元(含会计师事务所清算报告费用 2000-5000 元);3. 税务必查:需完成企业所得税清算、缴销发票等流程。 | 低成本 / 材料少:选简易注销;复杂场景:接受一般注销成本 |
债务兼容性 | 1. 严禁:未清偿债务且未达成协议时申请(虚假承诺需股东连带偿债);2. 特例:已与债权人达成协议的,需公示期内取得债权人书面确认。 | 1. 支持:未结清债务可通过清算报告列明处置方案(如分期清偿、股东担保);2. 必需:债务清偿优先于股东分配(需留存《债务结清确认书》);3. 适配 “债务展期、破产豁免” 等场景(与此前债务注销路径完全衔接)。 | 有未清债务:只能选一般注销;隐瞒债务走简易注销 = 股东自担责任 |
风险等级 | 1. 核心风险:《承诺书》虚假承诺风险(股东需对未清债务承担连带责任);2. 案例:济南某公司隐瞒 3 万元劳务费走简易注销,股东被判赔偿 2 万余元。 | 1. 核心风险:清算程序瑕疵(如未通知债权人);2. 保障:清算报告经股东会 / 法院确认,可豁免股东后续责任;3. 风险可控:需会计师、律师参与清算核查。 | 债务清晰:简易注销风险低;债务复杂:一般注销更安全 |
债务核查:通过财务报表、合同台账确认是否有未结清债务(含员工工资、社保、税款);
状态核查:登录 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 查是否在经营异常名录、股权是否冻结;
结论:有未清债务 / 状态异常→直接选一般注销;无债务 / 债务已清→进入 Step2。
企业类型 | 推荐注销方式 | 核心依据 |
新注册未开业、无任何债务的公司 | 简易注销 | 符合 “未发生债权债务” 条件,流程最快成本最低 |
经营多年但已结清全部债务的小微企业 | 简易注销 | 满足 “债务已清算完结”,可豁免税务证明 |
有未结清债务但已与债权人签协议的企业 | 一般注销 | 需在清算报告中列明协议内容,避免股东连带责任 |
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、有股权质押的企业 | 一般注销 | 简易注销对状态异常企业设置明确禁区 |
破产终结、强制清算的企业 | 一般注销 | 法定要求必须提交法院裁定书、清算报告 |
简易注销陷阱:虚假承诺的代价
一般注销陷阱:清算报告 “走过场”
企业情况:2024 年注册的咨询公司,未开业、无员工、无债务,因股东分歧决定注销。
选择理由:符合 “未发生债权债务” 条件,无需准备清算报告,公示 20 天后当场办结,总成本仅花 100 元(营业执照登报遗失费)。
操作要点:在 “北京市企业服务 e 窗通平台” 上传《全体投资人承诺书》,公示期无异议后提交注销申请,1 个工作日拿到注销通知书。
企业情况:贸易公司拖欠供应商货款 80 万元,资产不足以全额清偿,与供应商达成 “分 3 期支付” 协议。
选择理由:债务未结清且需明确处置方案,简易注销无法满足;一般注销可通过清算报告列明还款计划,取得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合规注销。
操作要点:成立清算组→公告 45 天→会计师出具清算报告(注明债务协议)→提交税务清税证明→完成注销,总周期 75 天,成本 6000 元(含清算报告费用 4000 元)。
简易注销别碰 “红线”:
一般注销清算组要 “合规”:
公示期内紧盯 “异议”:
税务衔接别 “遗漏”:
材料留存 “超 10 年”:
核心法规:《企业注销指引(2021 年修订)》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 31-35 条、《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》第 12 条;
北京实操咨询:北京市企业服务 e 窗通平台在线客服(工作日 9:00-17:00)、丰台区市场监管局注销专席 010-63258445;
全国通用热线:12315(注销条件核查)、12366(清税证明办理)、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(破产企业注销流程)。
解决时间:2025-12-05 14:54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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