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 年 8 月 1 日起,新修订的《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》正式实施,该细则以国家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》《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則》为依据,结合北京实际优化许可审查规则,聚焦 “减限制、提效率、强风险”,大幅降低合规门槛、简化流程,同时强化高风险环节管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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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汇财务小编从核心框架、关键调整、合规要点与办理指引四方面展开解读,为企业申请与合规经营提供清晰参考。
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三类:食品销售经营者、餐饮服务经营者、集中用餐单位食堂。特殊经营形式需标注,如中央厨房、集体用餐配送、利用自动设备经营等。申请按业态与经营项目分类提出,实行 “一企一证”,有效期 5 年。
按 “业态 + 项目 + 风险” 分类审查,包括书面审查与现场核查;低风险项目简化审查,高风险项目强化管控,平衡效率与安全。
取消原细则多项面积门槛:餐饮服务经营场所不再设 6 平方米下限;中央厨房食品处理区取消 300 平方米下限,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取消 150 平方米下限;冷荤、冷加工糕点、生食类制售专间取消 4 平方米且不低于食品处理区 10% 的要求。调整后,小型门店、微型中央厨房等可灵活布局,降低场地成本,但需保证流程合理、设施适配、无交叉污染。
大幅取消对特定业态的经营禁令,如中央厨房可从事冷加工冷食类(腌菜、复合调味料等除外)制售与裱花蛋糕制售;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可开展散装食品销售、冷食类、生食类、自制饮品制售及裱花蛋糕制售;工地食堂、养老机构食堂可从事冷食类、生食类制售与裱花蛋糕制售(中小学、托幼机构食堂仍禁止冷荤、冷加工糕点、生食类制售)。调整既扩大经营自主权,又保留对校园等特殊场景的风险管控。
明确利用自动设备经营的审查要求:提交设备合格证明与风险管控方案,禁止冷荤、生食类等高风险制售;无实体门店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食品制售与散装熟食销售,坚守安全底线。
准备材料: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、场所平面图与设备清单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、人员培训证明等;特殊业态(如自动设备经营)需额外提交设备合格证明与风险管控方案。
提交申请:通过北京市政务服务网或所在区市场监管局窗口提交材料,选择对应业态与项目。
审查与核查:低风险项目书面审查通过即发证;高风险项目需现场核查,不合格按要求整改后复核。
领证经营:审查通过后领取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,按许可范围开展经营。
避免超范围经营:严格按许可项目经营,新增项目需先变更许可,尤其高风险项目(如冷荤制售)不得擅自开展。
强化过程管控:虽取消面积与部分限制,但需保证流程合理、设施合规、人员到位,留存进货票据、消毒记录、留样记录等,以备监管核查。
关注政策衔接:2025 年 8 月 1 日前已获许可的,有效期内继续有效;有效期届满延续或变更的,按新细则执行。
利用免于核查政策:食品销售(散装熟食除外)等低风险项目,提前备齐材料可快速领证,缩短开业周期。
新版《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》通过 “取消限制、简化流程、精准管控”,为食品经营企业提供更宽松的营商环境,同时守住食品安全底线。企业需把握政策红利,结合自身业态做好合规规划,既享受流程简化与空间释放的便利,又严格落实高风险环节管控,确保合法经营、稳定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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